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机构合并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独立运行,经费单独预算。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9.40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省、市以工代赈办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
(三)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
(四)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
(五)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报账及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工作。
(六)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
(八)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作管理。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以工代赈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8103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5.3353万元增长0.0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8103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 万95.3353元增长0.0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81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9103万元,公用支出9.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6年预算无增减。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三)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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