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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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纪委职能简介

1.在县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的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及其他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党组织关系在县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对乡镇及县属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严格把关;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6.承办市纪委、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纪委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理论,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会议精神,利用“周一例会”和“周三微讲堂”及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月等活动载体,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活动,引领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牢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不断深化作风纪律,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定贯彻市纪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部署,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等六大突出问题,以过硬作风、严明纪律护航全县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以脱贫攻坚为最大政治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治理“回头看”,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继续加强履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履职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常态开展“两个责任”学习培训,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全程参加县纪委全会。继续推行“有事找书记”“五张清单”等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履行主责意识不强、推动执行无抓手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述责述廉,强化督促考核。

四是关注民生民意,创新推动基层治理,坚持守正创新,接续推行“包包干部”“有事找书记”工作机制和群众信访处置“五步工作法”,变“群众找上门”为“找上群众门”,着力破解基层干部职责定位不准、推动落实不力、法纪意识淡化等问题。推动县级部门开展“守基层”活动,23家涉农部门“分线划片、交替轮换”进驻乡镇,不断推动基层治理。

五是持续用力正风反腐,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开展专项检查,立案查处、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案件,紧盯“三类人”和项目建设、审批监管、土地出让、扶贫资金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严把安全关,树立办案安全底线意识,确保全年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六是深度发挥治本功能,推行违纪干部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印发原单位等警示教育机制。加大教育监管,定期开展回访,完善“被处分干部成长档案”机制,以“再起用”激励被问责干部正视过去、知错知止,以“再处分”彰显从严治吏,寸土不让,注重“以案为鉴”。

七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全覆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高质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创新机关党建、工会工作,新颖形式、丰富内涵。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示范带动,分线划片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八是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所帮扶村做好帮扶项目的争取及政策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纪委总编制96名,其中行政编制87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75人,其中行政人员68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补助1人。固定资产总额3284920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纪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关内设机构15室、下属1个中心、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纪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3275189.12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21681.05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0年收入预算13275189.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5036.26元,占98.49%;上年结转200152.86元,占1.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0年支出预算13275189.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0189.12元,占78.04%;项目支出2915000元,占21.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75189.12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1681.05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5036.26元;上年结转200152.8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3518.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515.04元、卫生健康支出413757.52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5539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75036.26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921528.19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3518.56元,占8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515.04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413757.52元,占3.12%;农林水支出5000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355398元,占2.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528972.08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84546.48元,主要用于: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27515.0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13757.5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对扶贫工作等事务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5539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0036.26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3263.5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1456772.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4480元、印刷费75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40000元、差旅费655000元、会议费20520元、公务接待费95000元、工会经费35539.77元、福利费5923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9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商务面包车1辆。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2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购买。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办案、脱贫攻坚、纪检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纪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56772.73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45113.29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纪委计划安排政府采购公务用车一辆,财政预算拨款25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纪委共有执勤执法车6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纪委1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单位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纪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公开表_[107101] 剑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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