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县外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9、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县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剑阁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3、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56.6亿元,同比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37.5亿元,同比增长9.6﹪。
2.外资外贸。1-12月,利用外资0美元,完成进出口41.4万元,新增外贸实绩企业3家。
3.商务扶贫。1-12月,新建乡(镇)电商站点4个,村级电商站点8个,完成目标的100%;电商人才培训1806人次,完成目标的900%;农产品网络销售预计6600万元。
4.“两上”企业入库。1-12月,预计完成限上企业入库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7户。
5.“三大活动”。完成14场次,实现交易额近5000万元。
6.固投、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00万元,招商引资6100万元;向上争取1576.9万元。
剑阁县商务局成立于2016年5月30日,根据剑编发〔2016〕20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参公)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 25.10万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143.72万元、支出总计346.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945.49万元、支出增加224.32万元,分别增长981.43%、18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专项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额度。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14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3.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增加1945.49万元,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等预算1988.94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34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8万元,占44.66%;项目支出191.78万元,占55.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增加224.32万元,增长183.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3.72万元、支出总计346.5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5.49万元、支出增加224.32万元,分别增长981.43%、18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专项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额度。项目财政结转1873.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32万元,增长183.52%,新增项目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50万元,占36.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万元,占4.82%;医疗卫生支出6.33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5.26万元,占1.52%;商业服务业支出35.50万元,占10.24%;农林水支出156.27万元,4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2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决算为1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决算数为156.27万元,结转243.73万元,属于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决算数为35.50万元,结转1492.57万元,属于中央财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8.76%,结转136.86万元。
7. 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47万元、津贴补贴20.90万元、奖金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3万元、住房公积金5.26万元等。
公用经费3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1万元、印刷费3.61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3.78万元、差旅费7.17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4.99万元,比2017年增加21.62万元,增长23.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商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13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130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参公事业)单位的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
12.农林水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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