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龙代表:
你提出的《巩固脱贫成果,加大脱贫项目后续资金投入》(第9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和省市已经明确:对已脱贫退出对象,继续保持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确保退出村、脱贫户持续达到当年脱贫退出标准,到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综合验收评估,为实现同步小康奠定基础。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我县出台了《剑阁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方案》(剑脱贫指发〔2017〕14号)。方案明确:从今年起,要注重做好2014—2016年26个退出村和46163名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持续对标找差补短。对已脱贫退出对象特别是2014、2015年的脱贫人口,要严格对标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要求,持续找差补短,特别是要在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评估、整改完善。二是持续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对脱贫户增收产业的技术服务、品种改良、市场对接、技能培训等精准服务,提升产业效益,稳定增加收入;加强就业能力培训、岗位提供、维权服务,促进劳动力稳定就业。指导贫困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业态,加强“三园”建设,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三是持续落实扶持政策。按照省上最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时限和方式,将教育扶持、医疗保障、兜底救助等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实现应扶尽扶、应补尽补。四是持续推进“四好”村创建。对已退出村,要全面深入实现脱贫奔康“六化”行动,确保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最后,感谢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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