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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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控制。我县始终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放在“环评”审批管理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严格水源地周边项目环境准入,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以及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是加大排查,强化环境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对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项目进行清理,关停采沙场两家,对3家环境违法违规排污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每季度对全县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并完成5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备案;出台《剑阁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县、乡、村(社区)三级网格的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饮用水源保护地全方位监管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巡察300余次。确保了饮用水源地安全。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水质安全。每月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并在汛期增加监测频次,水源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标。

四是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对我县5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年初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目标责任下达到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成立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巡查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整治。划定了剑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对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对店子乡龙水村石先能养鸡场、公兴镇新生村种鸡场、江口镇袁承志生猪养殖场等进行了关停。对康源、玉鹤两家养殖场实施限期整治;投资336万元对24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的标志、标牌、界标和隔离防护网进行规范化设置。投资300余万元对凉山乡战备水库和元山镇二教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启动龙王潭饮用水源为新的县城生活用水水源。规划县城清江河水源地上移工程,拟将清江河水源地取水口上移至上寺乡,作为备用水源。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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