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剑阁县2019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

发布日期:2019-04-2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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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

关于比选剑阁县2019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

拍卖中介服务机构的

公   告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同意,剑阁县政府决定将剑阁县2019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开采权,根据《剑阁县2019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利用实施方案》精神,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拍卖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

(一)比选项目业主:剑阁县水利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剑阁县2019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中介服务机构

二、比选内容

满足拍卖资质和比选人要求的拍卖中介服务机构。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

(二)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网站;

(四)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的拍卖机构;

(五)拍卖机构注册的拍卖师人数不少于1人,拍卖从业人员数不少于4人。 

(六)向比选人缴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开户银行:剑阁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88080120005303151)如中选,中选机构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拍卖工作全面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如落选,落选机构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比选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比选时间定于2019年5月6日下午15时;比选地点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机构应提前一个小时将比选相关资料(已密封,且盖有单位的密封章)提交比选人。

(二)由剑阁县水利局负责对参选的拍卖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比选人组织评委对符合要求的拍卖机构采用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分方法进行评分,确定中选拍卖中介机构。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要求: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拍卖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5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除外),到剑阁县水务综合监察大队报名。

(二)比选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拍卖机构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注册在本拍卖机构的拍卖师注册证书及所有从业人员从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5、提供《承诺函》。《承诺函》的内容: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比选人的比选要求;

(2)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违纪违规行为,否则同意被比选人全额没收比选保证金;

(3)拍卖公告必须在广元日报主要版面、剑阁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子页(http://ggjy.cnjg.gov.cn)公告20天。宣传工作由比选人协助统一组织实施,发生的费用由中选的拍卖公司承担;

(4)中选后拍卖机构如因自身原因致使拍卖不能成交,比选人有权重新委托其他参选拍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拍卖;

(5)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收缴拍卖价款,否则同意被比选人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比选人:剑阁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剑阁县水利局(下寺镇修城园区)

联系电话:0839-6602376

联系人电话:15282077747

传真:0839-6600278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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