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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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职能简介。

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2.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冲刺脱贫攻坚摘帽。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进度,持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非贫困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网底作用,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管理获得感。加大健康村与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争取全市健康扶贫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达标项目建设。

2.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依托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加强对我县医疗管理人才的培训。以临床专科新技术新方法引进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两个中心卫生院纳入当年二级乙等医院创建并达标,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再提升。

3.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推行乡镇卫生院财务信息化管理,出台乡镇卫生院人事代理和绩效管理新办法,提升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水平。

4.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建设县精神病医院项目,积极推进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乡镇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疾控中心创建为二级疾控中心。开展国优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回头看,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扎实推进妇幼民生项目。

6.做实计生服务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怀帮扶活动,促进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7.夯实工作保障。加大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全面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阅片业务工作,深度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的应用。开展卫生人才招聘,确保乡镇卫生院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继续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放管服行政审批工作。

8.强化作风效能建设。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切实整治慵懒散浮拖现象,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提升对乡镇卫生院的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总编制49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固定资产总额350.4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57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等57个乡镇卫生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59101409,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77615283元增加581486126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的主要原因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事业全部收支纳入政府综合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收入预算659101409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550943元,占12.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支出预算659101409元,其中:基本支出656183489元,占99.56%;项目支出2917920元,占0.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550943,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615283元增加793566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各项目资金县级配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55094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85550943元包括:教育支出4681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6471元、卫生健康支出71263856元、 农林水支出52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45248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550943元,比2018年预算数77615283元增加7935660,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各项目资金县级配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教育支出468128元,占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6471元,占11.51%;卫生健康支出71263856元,占83.3%;农林水支出520000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3452488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45812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事业)201960元,绩效工资(信息中心)137136元,津贴补贴(信息中心)1377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目标绩效考核奖励)65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信息中心)3793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务费)信息中心3000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中心)646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1059609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0931元,乡镇卫生院9825162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5436118元,主要用于:2018年绩效考核奖励75375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84000元,基本工资2023788元,绩效工资429780元,津贴补贴1163820元,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522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务费)29400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41元,其他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17920元,2019年系统工会经费50000元,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41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9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099元。

 4. 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347719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67090元,乡镇卫生院3210108。

   5.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6266548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7243175元,绩效工资13639693元,临工工资738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187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务费)3785038元,遗属生活补助费54188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村卫生室补助)1372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8444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9101409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530,0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102656元,津补贴5154804元,绩效工资38771112元,补发上年经费492283元,奖金28661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0749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15313元,住房公积金62523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29412元,其他工资福利71042754元。
  公用经费4103525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32750元,印刷费2174048元,

手续费80000元,水费844258元,咨询费110000元,电费6435975元,邮电费1122904元,物业管理费1875900元,差旅费2639981元,维修()13237360元,租赁费940000元,专用材料费269932563元,专用燃料费962268元,劳务费6232992元,委托业务费99520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934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1605230元,会议费621580元,培训费710608元,招待费484184元,工会经费625231元,福利费1042054元,公用经费36000元,其他83469637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检查、项目工作、健康扶贫、招疯引资、应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为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32267元,比20185602510元预算增长1329757元,增长19.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轿车2辆、其他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2台,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剑阁县卫生健康局1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卫健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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