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采用高温焚烧的方式销毁了一批“三无”板鸭,共计200余只,货值金额3500余元。此批被销毁的板鸭是1月18日白龙所执法人员在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在白龙镇白合路开展市场巡查时查获的。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马某开着一辆车牌为川A.***78的货车沿街沿路叫卖,车内装有未销售完的无外包装的板鸭200只,当事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供货发票等证明资质文件。执法人员对已销售的2只“三无”板鸭及时予以追回,对未销售的200只板鸭予以扣押。后经请示县局,并向县财政局报备,对此批“三无”板鸭依法予以销毁。
“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以来,该局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元旦”市场、肉制品、地沟油、春节前食品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面粉、肉类、大米、食用油等产品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7300余户,发放整改通知书260余份,立案查处150余件。
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和包装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如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12315、12331,维护自身权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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