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防震减灾局属县直属事业单位(参公),总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事业干部(参公)7人,工勤1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2.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提出辖区内及邻近地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督促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无线电台网管理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地震、人工诱发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5.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县级及以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农村房屋的抗震设防等职能。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学术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8.负责剑阁县地震台的监测业务工作,保障仪器正常运转,及时按规定向省、市报送监测资料。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07771元,人数为8人,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04659元,人数为7人(2017年增加了1人,工资为79716元,2017年的预算中补发了2016年12月及13月一次工资13381元,共计93097元),2017年部门预算较2016年部门预算减少了89985元,其中部门地震预测预报经费3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元,用于接待。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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