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市政基础设施一期(PPP)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截止2018年6月末
(2018年12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省委省政府“项目年”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剑阁县审计局对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普安市政基础设施一期(PPP)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县发改局剑发改发[2015]373号批准建设,剑发改发[2016]45号、剑发改发[2017]30号进行了立项调整,调整后批复内容: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剑阁县普安镇;建设内容规模为新建6.419公里绕城路及其周边1100亩土地整理;298.6亩工业用地管廊配套建设及绿化、亮化、道路工程;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多层)及配套管理用房;项目总投资49305万元,其中:政府性资金7889万元,企业自筹1972万元,社会资本39444万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计划完成投资及形象进度
(二)项目建设用地存在征而未供342.9亩
三、跟踪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跟踪审计报告,对未按计划完成投资及形象进度要求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按工期计划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对项目建设用地存在征而未供要求尽快办理供地手续。
四、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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