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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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后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受理时间

1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

2019-1-21

 附件:

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会后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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