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脱贫资金和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 11 月 20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剑阁县政府领导审定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剑阁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对凉山乡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脱贫资金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凉山乡精准识别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442户1249人;截至2015年底,有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80户765人,截至2016年底,有贫困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27户626人;计划2019年实现全乡脱贫。
2015-2016年,凉山乡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项目等6个,涉及扶贫资金1,754.16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452.96 万元。
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754.16万元(占使用扶贫资金的100%),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6个扶贫项目(占实施项目总数的100%)、9个村,入户调查农户11户。
二、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凉山乡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了易地搬迁、产业扶持、危房改造、道路建设等扶贫项目,推进了扶贫工作。
(一)强化脱贫攻坚制度建设,落实扶贫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罗冠军、乡长李国凡为双组长,分管领导孙泽俊为副组长,班子成员、民政、畜牧、水利、财政、林业、各村两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扶贫攻坚责任。
(二)扎实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夯实脱贫基础。
2016年修建村组道路6.2公里;易地搬迁170人,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10户;将烤烟、核桃作为主导产业促进增收脱贫。
(三)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做好惠民保障。出借产业扶持周转金30万元成立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借产业扶持周转金5万元发展党员产业示范项目1个;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借款120户,金额453万元。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易地搬迁资金48万元。
凉山乡联合村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易地搬迁农户22户80人,中央预算内投资48万元,其中19.2万元用于农户建房补助,28.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审计核实,联合村申报22户易地搬迁户均未实施易地搬迁,报账搬迁户为部分干部群众会议确定,申报资料为凭空编造,到户补助资金每户留100元资料费后,由村委会统一收回17.08万元。用于支付走马岭至王家包组道公路工程款,结余5.58万元中1.616万元存于凉山乡财政所账户、3.964万元存于联合村集体账户。
(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方面的问题
违规发包2016年五羊村12户异地搬迁统建房项目,房屋质量存在缺陷,至审计时贫困户尚未入住,且超进度付款6万元。
2016年9月11日,未经招标比选,凉山乡五羊村村委会违规无施工资质个人签订易地搬迁统建房建房合同,建设12户贫困户易地搬迁统建房,总工程价款60万元。2016年12月15日,施工方与车登林(五羊村村主任)对搬迁统建住房以进行了验收,作出质量合格的结论。2017年4月,村委会组织12户搬迁户进行抽签分房。至审计时部份搬迁户未拆旧复垦入住。后经中介机构鉴定该建筑安全性等级为Bsu级,乡政府督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基本结束。根据剑委办[2016]109号文件,工程完工后应累计支付工程款60%即36万元,至审计时,凉山乡已工程款42万元,超进度拨付6万元。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1.扶贫资金核算不规范。
审计调查发现,该乡2016年7月5号凭证支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万元,凭证附件仅为发票,无银行单据及工程结算资料。经进一步调查,该乡2015-2016年度财务会计人员3次更换,且3任会计人员均不具备足够的会计知识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审计处理情况
1、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将凉山乡人民政府及联合村书记移送县纪委进行处理。
2、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方面的问题,将凉山乡人民政府及五羊村书记移送县纪委进行处理。
3、扶贫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责令县财政部门加强乡镇扶贫等资金的会计核算监督,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管理,保障脱贫攻坚等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其中:编制虚假资料套取易地搬迁资金48万元问题,县纪委正在处理之中,同时,凉山乡党委政府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将现存结余资金7.48万元上缴财政,并于2017年8月将资金全部(含审计时未收回到户资金1.9万元)上缴剑阁县财政局,并由凉山乡纪委对联合村书记杨全德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方面的问题,凉山乡政府于2017年8月20日向县以工代赈办作出了《凉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联合村2015年实施易地搬迁的整改报告》(凉府[2017]76号)请示;在全乡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扶贫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按照规定补充了会计原始凭证。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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