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4-17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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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目前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现有事业编制8人。

(二)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2.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审核单体项目规划;参与单体项目审批。

3.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参与指导、监督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4.审核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培育旅游市场,管理旅游景点和相关旅游设施。

5.负责升钟湖剑阁段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6.综合协调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农业、交通、海事、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及扶贫开发、移民后抚的规划和实施。

7.承担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部门预算总收入1416518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41651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5126元;医疗卫生20672元;农林水事务1323940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0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比2016年增加546244元,原因如下:

1.属于新成立单位,人员逐步增加。

2.属于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正常开展。

三、“三公”预算经费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0000元;公务出国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属于新成立单位,无历史比较数据。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

2017.4.14

两湖局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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