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

1、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支持打好三大重点战役。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扎实抓好收支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坚持“从紧编预算,从严控支出”,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精打细算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好事关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

3、持续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加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整合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制定出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4、大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农业农村“四个优先”重要指示,持续加大财政“三农”投入。

5、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财政关系。

6、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9人。固定资产总额264.71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5165731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5008780元增加156951元,增加率为3.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脱贫摘帽导致扶贫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5165731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573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5165731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931元,占97.76%;项目支出115800元,占2.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65731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6951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脱贫摘帽导致扶贫支出较上年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573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489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5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304元、卫生健康支出141011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4649元、农林水支出2117394元、住房保障支出9732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65731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6951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脱贫摘帽导致扶贫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489元,占4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560元,占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304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141011元,占2.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4649元,占2.2%;农林水支出2117394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97324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53968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16522元,主要用于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1209524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村干部补助、其他生活补助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49931元,其中:人员经费373240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175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13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13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45400元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脱贫攻坚检查验收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无下属机关,无相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50000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