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2016年国有剑门关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后,于11月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具体职能职责是负责培育全县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调查并拟定相应林业发展措施、护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林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阶段性中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国有剑门关林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以保护、巩固和培育天然林保护成果为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林业方针政策,切实加强了国有森林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培育及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一年来,全场未发生一件乱砍滥伐、毁林开垦等林业违法违纪案件,森林火灾实现了零事故,国有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天保工程成果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国有森林生态资源持续发展,长势良好。

二、部门概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管辖全县4个乡镇的国有林地,设四个工区护林站,编制22人,实际在职人员18人,退休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国有剑门关林场本年收入合计2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2万元,占100%。

2016年国有剑门关林场本年支出合计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3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2万元,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32万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6万元,2.13%;农林水支出25.76万元,占9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2016年决算数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04(项):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决算数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91万元、津贴补贴0.74万元、绩效工资8.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2万元 生活补助0.74万元。
  公用经费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1.36万元、其他交通费0.2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剑门关林场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国有剑门关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国有剑门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有剑门关林场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6年国有剑门关林场决算.rar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