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 期限为3年

发布日期:2020-12-31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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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30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作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一项改革,在坚持“谁审批、谁登记、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下,民政厅决定在成都市开展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试点。

试点从2021年1月开始,期限为3年。试点期间,成都市登记的社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为成都市民政局。

什么是社区基金会?其业务范围是什么?

民政厅表示,社区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区困难救助、慈善帮扶、环境营造、发展治理、养老托幼、文化娱乐等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其业务范围应聚焦到“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解决社区问题、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发展”等领域。

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后,民政厅要求成都市民政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依法有序加强对社区基金会的“全周期”管理。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和预案,防止试点工作出现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安全风险。

其中,在审批登记环节,要禁止受到联合信用惩戒或正在接受行政处罚的个人和组织参与发起成立社区基金会或在社区基金会兼任职务;禁止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基金会负责人。

在内部治理环节,要充分发挥社区基金会理事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防止社区基金会成为“一言堂”,沦为“小金库”。

在公益捐赠环节,成都市民政局要指导社区基金会将接受的捐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公益活动和事业,并对公益捐赠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受赠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

民政厅将全程跟踪,评估试点效果,并将试点评估情况作为是否继续开展试点的重要依据,若出现重大风险隐患苗头,将及时终止试点工作。

社区基金会知多少:

名称格式:社区基金会名称格式为“成都市+字号+社区发展基金会”,如: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

原始基金:社区基金会的原始基金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数额不低于400万元,且为到账货币资金。

组织架构:社区基金会设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主要负责人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其中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为专职。

公开募捐资格:社区基金会不分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自登记之日起即为慈善组织,其公开募捐资格需登记满2年后按《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申请。

登记证书:满足有关条件后,向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申领空白《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记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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