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依法许可监管。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95%以上,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流动摊贩,备案登记率63.3%。截至9月,受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1184项次。其中: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1017张。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已在1234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中建设870家,建设完成率达70.5%。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1153户,评定结果等级公示率97%。
三是扎实开展药品药械日常监管。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截至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1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5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8例,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已抽检102批次,医疗器械使用环节抽检5批次。开展了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监督等11项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从严开展稽查执法。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原则,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县已立案56件,结案48件,收缴罚没款49万余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时处理潲水油、食品药品、非法集资等消费投诉案件8起,投诉处置达100%。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