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剑阁县人民政府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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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寺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剑阁县人民政府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剑阁县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1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抓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面上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一、完善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按照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要达到100%。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不少于1件。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抓好重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六新”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为载体,细化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深化指标的引导和评价功能。

县政府确定的下寺、普安、白龙、开封4个示范乡镇要在前两年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深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在创建活动中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切实做到乡镇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及时化解纠纷的新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地在创建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意见》精神,开创创建法治政府新局面,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提供新环境、新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

三、全面推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11项内容实施,积极推广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5个示范部门的创建经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抓好试点,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经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数据库,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三)加强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全程电子运行和实时监察。(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

五、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行政复议能力

按照《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031号)确定的7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个案效果和社会整体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行政复议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

六、创新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各部门要做好对应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应清理、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并联审批。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二)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增强应对能力。

全力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七、强化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年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案件目标管理制度,强化指导和督办,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各执法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办理至少1件执法案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八、完善监督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一)认真贯彻宣传《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新颁布实施的《四川县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构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三是推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评估不少于1件。(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应当占本部门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以上。县政府今年要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主席团和上一级县政府报告本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县级部门要向县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乡镇政府)

九、健全机制,大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

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十、采取措施,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考核工作

(一)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前阶段创建法治政府、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经验,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拍摄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广电局、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

(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局(办)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1期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推行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落实责任,严格实施依法行政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认真规划和部署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本机关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主题词:依法行政   2011  工作   安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218日 印发

(共印 18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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