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五措施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

发布日期:2016-11-1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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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生态扶贫的重点之一,2016年我县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确保饮水安全。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农业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将水源地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具体划分了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能职责。

三是加强现场监管。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要求各乡镇在接到预警通知10内做出预警回应,否则将予以通报;还印发了《关于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调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监管职能职责,对所辖区域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月底前向我局报送。

四是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2016年将完成凉山乡战备水库、元山镇二教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00万元,将大大改善水源地水质。

   五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年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2次水质监测,县城饮用水源每月监测,及时了解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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