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拟订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培训、管理及人事编制、人员考核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新闻出版产品生产;规划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4、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
6、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监管全县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剑阁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全县范围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0、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工作。
11、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12、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文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3、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5、起草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16、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17、指导全县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8、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扶志扶贫,文化脱贫全面完成。始终把文化脱贫攻坚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以文化的宗旨、责任和担当,扎实推进脱贫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截至目前,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村文化室“十个有”建设要求,已完成67个脱贫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建设、完成贫困户电视户户通6989户。67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广播室、文化广场、村级阅报栏、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已全面完成。
2、突出舆论导向,新闻宣传强劲有力。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 “三大主战场”、“作风纪律深化年”和“三大活动”,唱响了主旋律,传播了正能量,讲好了剑阁故事,传播好了剑阁声音。据统计,县广播电视台共开办了《新春走基层》、《法治进行时》、《脱贫攻坚进行时》、《作风纪律在行动》、《学习习近平来川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电视栏目120期,开办了《剑州龙门阵》、《廉政大喇叭》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广播节目24期,共制作播出《剑阁新闻》2034件,制作播出新闻260期,先后拍摄制作了《剑门大地战鼓擂》、《蜀门洞开唱大风》、《春风沐浴剑门关》等10余部专题片,完成直录播40多场次。在上级媒体播发新闻稿件583条。其中中央台播出12条、四川电视台电台播出57条、广元电视台电台播出765条,外宣稿件总量居全市前列。在手机微信平台开发了“剑阁电视台”订阅号,个别单条点击率超过十万。
3、突出文化乐民,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先后开展了“宣传十九大,脱贫奔小康”、 “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第二届中国剑门蜀道诗歌节“千年蜀道 雄奇剑门”诗歌朗诵暨颁奖晚会 、“阔步新时代,奔向新辉煌”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免费培训8期,培训人次共2500人次,积极筹备全省运动会、剑门关文化旅游节和全县家庭才艺大赛初赛等重大活动。创编大型民俗表演《白龙花灯》参加省全运会开幕式暖场节目“多彩蜀道情”表演,获得省、市嘉宾的好评。据统计,共组织送文化下乡163场次,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或广场活动30场次,开展大型广场文艺演出6场次,开展各类艺术展览5场次。
4、突出文化惠民,文化民生扎实推进。通过加强上下衔接与沟通,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免费开放资金、文化惠民扶贫资金2820万元,加快了贫困村光纤网络、乡村骨干网建设、郑家山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建设,已完成投资9711万元。县“两馆”和57个乡镇免费开放实现了100%。已完成本地节目覆盖入户1.1万户,已完成公益性电影放映5973场。
5、突出覆盖重点,文化传播能力增强。以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为目标,全面完成全县57个乡镇、579个村(社区)应急广播建设,建成应急广播指挥平台,安装5025只高音喇叭和调频音柱,覆盖城乡人口98.7%。全县5000多只大喇叭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沟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信息桥梁的作用。将智慧广电拓展到163个脱贫村,主要抓好“雪亮工程”建设,完成了到57个乡镇广电云视频会议及培训系统建设,完成了县广播电视台设备维护和高清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郑家山高山台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不断提升节目播出质量,增强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6、突出全民阅读,全民阅读有声有色。县图书馆争创国家一级图书馆,新建乡镇25个分馆。开展了“4.20”全民阅读日、《耕读者》和“迎十九大廉政红色书籍全民阅读”等活动。实行错时延时开放一周66.5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和中午不闭馆,极大满足了读者的需求。共接待到馆读者18561人次,新办借阅证120个,征订各类报刊157种,外借图书1.4万册次,电子阅览室接待读者2500人次,接待政府信息查询138人次。
7、突出文化传承,文保力度不断加强。以蜀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蜀道大遗址保护工作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争取了国家文物局批准了普安至柳沟段蜀道先行试点修缮,已启动了实施建设。已启动锯山垭大肉会非遗传习所打造,力争年内审报创建为省级文化遗产项目,金仙文庙修缮保护、鹤鸣山安保工程已纳入省项目实施规划。《白龙花灯》精品剧列入国家重点打造项目,“白龙花灯”改编而成大型歌舞剧《灯舞剑门》隆重公演。成功举办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受益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份;创办“非遗大讲堂”并举办讲座两期,组织非遗专题培训学习3次;完成全县第五批非遗项目申报。同时加强有代表性的传承人的培养和保护,促进非遗项目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让非遗走进更多市民群众,使历史文脉在继承中得到留存。
8、突出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结合剑阁实际,拟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县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剑阁县建设“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已上县深改会。强力推进县广播电视台“全员绩效、积分考核、制播分离、频道总监”改革工作。积极储备了剑门关实景剧、三国文化产业园、觉苑寺文化产业园,将整合原电影公司、宽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蜀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剑门蜀道文化传媒集团公司,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班子队伍,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做大做强规实力,确保今年达到规投以上文化企业。
9、突出监管水平,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扎实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卫星地面设施非法安装使用专项治理、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假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专项巡查活动,共检查经营单位489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行政案件8起,受理各类举报22件。坚持制度与技术并重,推进软件正版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强化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和节目内容监管,净化荧屏声频,净化荧屏声频。建立健全现代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确保实现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三零”安全播出目标。
10、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形象明显提升。认真开展了“作风纪律深化年”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持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双提双破”行动、应急管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依法治县、保密防邪、低碳发展、质量强县、河长制、环保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做好碗泉乡9个村和马灯乡5个村联挂帮扶工作。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726.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减少201.1万元,下降6.87%。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营收入减少。
2018年度支出总计2569.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减少286.57万元,下降10.03%。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营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9.96万元,占94.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万元,占2.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89.43万元,占3.3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6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8万元,占24.09%;项目支出1861.3万元,占72.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89.43万元,占3.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5.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142.62万元,下降5.2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80.4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157.11万元,增长下降5.96%。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3.1万元,下降7.88%。主要变动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031.44万元,占85.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79万元,占3.02%;医疗卫生支出31.85万元,占1.34%;农林水(类)支出216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占0.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73.48,完成预算94.56%。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0.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9.80万元,完成预算81.06%,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156.48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2.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9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5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45.4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0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其中:文化交流、专题报道采访等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管理实行,整体支出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惠民扶贫村文化室建设”“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文化惠民扶贫村文化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5万元,执行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我县41个贫困村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改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充分融入地域乡土文化,提供开展文体活动场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幸福美丽新村更具吸引力、凝聚力,真正让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富民、乐民。
2.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化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好的传承和保护我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70.69万元,执行数为137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统筹兼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各方面支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惠民扶贫村文化室建设)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5万元 |
执行数: |
20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0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41个贫困村文化室建设 |
完成了41个贫困村文化室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贫困村文化室建设数量 |
≥41个 |
4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 |
≥50平方米 |
≥50平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村简易戏台、宣传栏、标识牌建设 |
≥1个*套 |
≥1个*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村文化活动器材配套 |
≥1台*套 |
≥1台*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使用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文体活动器材配备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个村文化室建设 |
≥5万元/个 |
5万元/个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充分融入地域乡土文化,提供开展文体活动场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有效 |
有效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开展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本土文化能人,群众文化水平稳步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贫困地区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万元 |
执行数: |
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 |
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遗传承人补助人数 |
6 |
6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个非遗传承人补助成本 |
≥0.5万元/人 |
0.5万元/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来综合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
有效 |
有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有效 |
有效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 |
有效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传承人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70.69万元 |
执行数: |
1370.6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0.6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0.69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41个文化室建设,送文化下乡362场,公益电影放映6516场,户户通安装9557户,村级应急广播64个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完成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41个贫困村文化室,送文化下乡362场,公益电影放映6812场,户户通安装9557户,村级应急广播64个,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 |
≥6516场 |
6812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文化室建设个数 |
≥41个 |
4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视户户通入户接收设备安装户数 |
≥12557户 |
12557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级应急广播安装个数 |
≥71个 |
7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送戏下乡场数 |
≥342场 |
342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 |
≥50平方米 |
≥50平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村设备购置数量(≥**台套) |
≥1台*套 |
≥1台*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 |
≥10个 |
1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贫困村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共文化下乡活动贫困村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户户通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应急广播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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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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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使用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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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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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每场成本 |
≥0.02万元/场 |
≥0.02万元/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个村文化室建设 |
≥5万元/个 |
5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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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电视户户通入户接收设备安装每户成本 |
≥0.02万元/户 |
≥0.02万元/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个村级应急广播安装成本 |
≥3万元/个 |
≥3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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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送戏下乡场数每场成本 |
≥0.5万元/场 |
0.5万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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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99% |
≥99%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各类文化活动覆盖率(≥**人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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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文化水平稳步提升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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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贫困地区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0项目、0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4万元,比2017年减少2.54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79万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脱贫村文化室设备采购、农家书屋、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预算或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保障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基本支出,包括水电费、维修费、印刷费等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局为保障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我县文化水平的支出,包括送戏下乡、农家书屋等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保障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局为保障我县广播电视的正常运行,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所必要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各级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包括县电视台、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2个直属单位。总编制6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1名,其他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4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拟订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培训、管理及人事编制、人员考核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新闻出版产品生产;规划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4、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
6、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监管全县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剑阁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全县范围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0、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工作。
11、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12、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文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3、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5、起草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和体制机制改革。
16、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17、指导全县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8、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包括县电视台、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制6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1名,其他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6人,其他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484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到资金收入总计272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2.96万元,经营收入89.4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资金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年资金支出2565.96万元,基本支出619.18万元,项目支出1861.3万元,经营收入支出89.43万元,结转下年度项目支出156.4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部门预算基本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绩效目标管理已经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同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和下达,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跟踪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每年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对多个项目(政策)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督促进行整改,并推动将部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
(二)专项预算管理。
文广新局财务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健全,资金由计财审计股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专项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拨付,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自实施以来,推进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自实施以来,从绩效评价的总体情况,单位领导重视,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准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进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要。极大的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动了社会文化团体积极性,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1、农村特色文化人才严重缺乏,人员老化,专业人才极度匮乏,整个文化人才队伍状况与建设文化强县的要求极不相称,开展工作面对的压力较大。
2、资金压力较大。文广事业建设、机房、设备等维修的资金、人员开支以及各类文化活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经费,由于县财力有限,资金的压力很大。
3、农村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缺少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和场所。
(三)改进建议。
1、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
2、改善基层文化设施,科学有效的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引进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对文艺创作、表演等各类优秀人才及其劳动成果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调动他们对创新文化工作、创作文艺精品的积极性。
第五部分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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