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倨先代表:
你提出的《加速推进元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第8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元山镇党委、政府提出强力推进元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全符合省、市、县三级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精神。你在建议中提出的元山镇发展规划制定、集镇管理、城镇建设资金等问题涉及较多的单位、部门。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住建局将根据职能职责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住建部门的目标任务全力给予支持。同时,在元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加强同其他相关县级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乡镇发展规划是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乡镇地理区位、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宜的产业特色,并结合“以人和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的调研,科学制定的有关产业发展、集镇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类社会保障覆盖等各方面的发展目标。目标的实现涉及众多的单位、部门支持与指导,住建部门主要是在城乡建设方面的给予大力的支持与配合,并指导乡镇按规划搞好城乡建设。为此,我局将紧紧围绕元山镇确定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在建设项目争取、集镇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给予全力支持。
集镇管理函盖建设秩序、镇容镇貌、环境秩序、商贸业态规划、车辆交通、居民行为规范等方方面面。指导和协助乡镇搞好建设秩序的规范管理是住建部门职责所在,我局将加强对村建人员在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提高村建队伍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元山镇集镇建设质量和建设档次。
城镇建设资金短缺是我县各乡镇建设中共同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县财力单薄,典型的“吃饭财政”。城镇建设大多以争取市以上城镇建设项目为支撑。而项目下达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部门渠道。我局将充分利用住建对口的渠道,积极为元山争取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相应的建设项目,为改善元山元镇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对元山镇建设发展的关注以及为此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全力推进元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新型城镇化建设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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