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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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汉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提高政治认识,明确政治任务。

2、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所帮扶村做好帮扶项目的争取及政策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3、常抓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对集镇街道污水排放,垃圾乱堆,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的集中整治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房前屋后垃圾、杂物等清理力度;三是加大残膜回收力度,严禁秸秆焚烧,推进乡村面貌全面改变;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对安全饮水区域水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4、做好依法行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5、是狠抓全民参保工作。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问题,落实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政策,扎实做好我县2019年各类保险征收工作。加大稽核检查力度,确保参保企业应保尽保。加强基金风险防范,聘请社会管理员,成立基金监督委员会,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6、是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常态化开展“四项创建”活动,提升为民亲民情怀;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汉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汉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汉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802149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74842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802149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149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8021490元,其中:基本支出7897090元,占98.84%;项目支出124400元,占1.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2149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74842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149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652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9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801元、卫生健康支出317212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993元、农林水支出4133817元、住房保障支出13206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149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74842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二是第一书记经费下达组织部,未下达乡镇;三是烟叶今年乡镇预算还未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652元,占比3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954元;占比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801元,占比6.26%;卫生健康支出317212元,占比3.9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993元,1.57%;农林水支出4133817元,占比51.53%;住房保障支出132061元,占比1.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253465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包括办公费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19年预算数为275954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数为501801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

4.卫生健康2019年预算数为317212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5993元,主要用于:村建所相关费用。

6.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133817元 ,主要用于:村级相关费用。

7.住房保障2019年预算数为132061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97,090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25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4450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74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74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26%。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汉阳镇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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