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规划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实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县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除县委管理的企业外)、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
6.指导县直机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老龄工作。
7.领导县直机关共青团的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业余党校的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全面扎实开展县直机关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到位,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部门概况
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共有行政编制4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工勤编制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直机关工委本年收入合计8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5万元,占100%。
2016年县直机关工委本年支出合计8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2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4万元,增长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4万元,增长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9万元,占8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占7.1%;医疗卫生支出2.25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1.59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01:2016年决算数为7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2016年决算数为5.82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2016年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3.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189人,共计支出1.7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02万元,增长3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公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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