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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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烟代表:

你提出的《创建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 打造“花香药道”田园综合体》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剑阁县中药材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新业态,围绕“川北道地药乡,生态养生剑阁”的发展定位,促进剑阁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保障药材质量,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与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结合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构建多元化医药产业发展格局,通过建设剑阁县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致力将广元市打造成为“引领川陕甘、辐射秦巴山”的国际化中医药特色经济强市。目前,我县即将与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好医生药业集团剑阁县中药材种植养殖及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书,助力剑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议项目选址张王、江口、北庙、姚家等片区的建议。一是招商引资项目选址需要根据企业的意愿及提出的条件,由企业自行确定,政府只能根据产业规划提出建议;二是下一步将结合该片区资源优势对外力推能最大化发挥该片区优势的优质项目,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剑阁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0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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