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本县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4、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5、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6、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7、制订全县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抓手,确立了“1234”中长期发展战略,切实做好党建统粮、依法治粮、项目兴粮、安全稳粮、宣传促粮、考核管粮“六篇文章”,大力推进书香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法治型“六型机关”建设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粮安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和“中国好粮油”等项目实施,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推进“4+6+3”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就我局2018年度粮食流通工作落实情况和2019年工作思考谋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粮油购销。全行业共购进粮食12.01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8万吨的176.4%,销售粮油12.87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2.5万吨的103%。油菜籽收购3.07万吨,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3万吨236.1%。销售菜籽油0.72吨,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0.65万吨的110.7%。
(二)稳价保供。县级粮油储备0.52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0.5万吨的104%。
(三)放心粮油。新建工商注册粮油专业合作社组织19个,占市级目标2个的950%。发展放心粮油基地42万亩,完成下达任务数40万亩的105%。
(五)项目建设。落实县级产粮大县配套资金950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100万元的950%。争取信息化建设资金606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300万元的202%。新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6个,完成市级下达目标1个的600%,
(六)粮油工业。实现工业产值6.5亿元,完成下达任务数6亿元的108.3%。创建市级知名品牌4个,完成市级下达目标1个的400%。
(七)依法管粮。办理执法案件2件,完成下达任务数2件的100%,粮油质检面到80%以上。
(八)放心粮油。完成放心粮油基地建设48万亩,完成市级下达目标45万亩的106.7%。
(九)企业效益。国企实现利税44.24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35万元的126.5%,民企实现利税2851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2500万元的114.1%。
二、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显著
2018年,我局始终立足“大粮食、大流通、大产业、大创新、大发展”思路,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提质增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标准定位工作,以更宽的视野谋划工作,以更实的措施推动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成效如下:
(一)坚持党建统粮强引领,严格履行管党治吏责任。2018年以来,粮食局党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粮食系统实际,以党建统粮为理念,坚持针对思想抓教育,结合基层抓队伍,规范有序抓管理,突出重点抓提升,在思路上创新,在载体上搞活,在制度上规范,在组织上健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粮食系统粮心向党,粮安为民的党建品牌。一是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彭清华书记“治蜀兴川”等会议精神,先后召开6次局党组会议和5次党员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一把手”亲身授课2次。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开展学习专题讨论。深入开展“一个实施细则”和“两个运行规则”的学习,研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办理程序的通知》,健全落实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要决策全程纪实、上报备案等制度,提高领导班子运行科学化水平。认真抓好县委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责任,对照问题,及时抓好整改。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并参加在线测试。定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与共产党员活动日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学习,主题活动多样化。年初,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方案和活动计划表,采取专题报告、微型党课、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讨论活动。每月定期组织1次集中学习,并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党课辅导。每周进行“周三夜学”活动。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理论专家深入一线讲、党支部书记联系实际讲、先进典型以身示范讲,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组织开展在线学习交流,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开展学习,把“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落实落地。结合清明节在剑门关红军文化广场开展“清明节祭英烈”活动,全体党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七一”建党节组织局机关党员到红色圣地延安开展“七一”红色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砥砺前行。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守好底线,筑牢防火墙,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18年,局党委班子落实日常廉政谈话6人次,干部任前谈话5人次,下属国企班子成员任前集体谈话3次,职工谈话35人次,提醒教育谈话3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切实做到了新提拔干部任前必谈,有违规违纪苗头及倾向性问题必谈、发现落实局党委工作部署滞后情况必谈,谈话对象覆盖到全系统所有党员干部,局党委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通过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处置、早预防,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守廉政底线。四是加强党建扶贫工程助推脱贫攻坚。重新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队伍,落实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全力抓好涂山乡迎新村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筹资2万余元开展系列帮扶活动,解决帮扶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活动,着力提高精准识别度,积极配合搞好插花村精准识别、帮扶规划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等工作。全年进村入户走访或电话联系挂联农户100余人次,举办专题培训6期次。成功协调、争取、实施村组人畜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挂联帮扶村的基础设施状况。
(二)坚持依法治粮铸灵魂,规范执法促进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年初成立了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大清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纳入“六篇文章”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清单,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及时解决粮食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有专职工作机构,充实和完善了工作人员。完成执法证件年审工作,3名新进人员高分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充实到执法一线岗位。二是加强法制教宣,着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坚持以学促用,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作风纪律深化年”等会动,以“会前学纪讲法倡德”“周三夜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以开列自学书目清单,核查读书笔记方式组织自学,通过“党员e家”“广元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网络课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粮食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第二届粮油仓储劳动技能大赛”“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微读本、宣传活页、行政告知书等资料2000余份。三是依法开展监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权行为,完成执法人员审核办(换)证工作,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及时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证》到期清理工作,向符合规定要求的个体工商户58户送达了《关于暂停受理个体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申请的通知》及以市场主体责任为内容的《告知书》。扎实开展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检查、秋季政策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全国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库存粮油例行检查、粮油最低收购价执法监督检查、县储粮油轮换监督、粮食行业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活动39次55天,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收购主体280余户次,其中,开展联合检查9次,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全面完成行权平台案件录入信息660条,完成了国家和省、市年度粮食质量监测和会检抽样工作,完成县级小春粮油(小麦)扦样和送检工作。
(三)坚持项目兴粮添活力,夯实“粮安”基础守底线。一是主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全年累计向上争取2018-2020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资金、“优质粮食工程”产后服务体系烘干清理项目建设资金、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建设资金2434.5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43.5%。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完成产后服务烘干清理项目建设9家,并投入使用,其余3家正在实施中。完成质监站仪器公开采购并签订合同,实验室装修正在设计造价中。完成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硬件软件安装和网络连接,即将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年底建成试运行。三是通过考察、磋商、洽谈等方式成功引进成都万通食品有限公司投资新建5万吨高山浓香型菜籽油生产线和10-15万亩优质油菜籽基地建设投资协议,并与兴粮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四是认真分析国家政策投向,做好县情结合文章,科学规划全县粮食产业融合发展思路,有力衔接了兴粮公司开封库区2.6万吨低温库升级改造项目和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申报相关事宜,为2019年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奠定夯实基础。五是全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涉粮项目4个,按照考核时间节点,实现“开门红”和“双过半”,并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投资5500万元,完成任务数5000万元的110%,相关工作在全县项目投资会上作经验交流。招商引资签约项目2个,签约资金6230万元。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30万元,入库固投资金2400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54%和72%。累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960.92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2.5%。实现工业入库5500万元,占任务数4000万元137.5%,实现技改3000万元,占任务数2000万元150%。
(四)坚持安全稳粮保根本,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有保障。一是进一步深化粮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轮换县级储备1000吨,挂网销售临储稻谷4700吨。大力调整结构,发展优质粮油基地48万亩,推广优质品种40万亩。新建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19家。全县粮油市场有序经营,持续稳定,未发生因粮价波动引发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各乡镇粮油应急储备、加工、供应的59个网点(其中2个加工企业、57个经营户)签订了应急责任书,切实提升应急粮油调度、加工、运输和供应能力。组织全系统职工参加观摩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1次,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和专题知识讲座,使全体职工牢记于心,遵守规定,安全操作。定期对各级储备粮油例行检查,粮油储存安全无事故。三是认真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有效掌握全县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对我县粮食流通跨区域进出的数量和品种、生活消费与转化消费的数量和品种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给国家制定粮食宏观政策实施,粮食生产和市场品种余缺调节通过科学可靠数据,切实引导农民粮油品种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全力以赴做好军粮供应,以放心粮油店为依托,让驻剑官兵共享“放心粮油”工程带来的绿色、安全、健康成果,全年部队供应优质粮油10700公斤(大米8650公斤,面粉2050公斤、菜油120升)。积极参加“八一”军民共建联谊活动,有力促进军民和谐融合。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规章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快严”和“两个安全”等大检查和联合督查5次、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4次,严格落实跟踪安全整改“回头看”结果。
(五)坚持宣传促粮上台阶,努力营造齐抓共管氛围。一是转变宣传方式。针对常态化工作动态,在“剑阁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0多条,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宣传方式,提升了粮食行业外在形象。二是扩大宣传范围。针对引领性工作动态,在省、市政府职能网站、部门网站和党建基层网、食品安全网等累计发布亮点工作信息25余条,有效扩大宣传范围,提升了粮食行业内在动能。三是注重宣传成效。针对重点领域工作动态,利用地方电视和报刊加大粮食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和科学储粮新技术推广运用宣传,剑阁电视新闻频道宣传13次,广元日报宣传3次,农村经济报宣传1次,省粮食局网站宣传1次,初步构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平面立体、深层多频的宣传格局,有力提高了粮食工作宣传成效。
(六)坚持考核管粮兴事业,提高绩效促进持续发展。一是圆满完成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考核,全市综合排名首位,并得到省、市主管局充分肯定。二是结合国家各级文件精神,积极将2018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考核,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了考核办法(细则)。全年召开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总结会2次,部门联席会3次,建立健全内控考核机制,落实考核节点,逐级明确主任,层层抓好落实。三是严格对照市、县全年目标任务,成立目标考核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对标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考核各项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市粮食局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共同努力。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认清当前全县粮食流通工作还面临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不大、粮食产业发展不平衡、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政策性粮食轮换亏损依然存在、行业遗留问题尚未根本性解决、粮食企业适应市场发展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我们准确把握粮食流通发展脉络,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加以解决。
剑阁县粮食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19人,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81.3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826.72万元,下降60.0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4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0.69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9万元,占26.18%;项目支出694.40万元,占73.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1.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26.72万元,下降60.0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13.36万元,下降60.0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2万元,占2.81%;医疗卫生支出15.43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8.57万元,占0.91%;粮食物资储备支出890.17万元,占9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款)医疗保险(项):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粮食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9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费用支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及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59%。具体情况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完成预算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68.57%。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所致。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粮食清仓查库、项目建设、退休人员慰问、工作检查等。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粮食局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万元,比2017年增加7.90万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脱贫攻坚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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