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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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23人。固定资产总额125.8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承担县委、县委办文件、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办理各类公文、资料的收发、传递、立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二)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开展信息服务,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责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县委工作会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委重大活动,县委领导参加有关活动的安排协调。

(四)负责对上级党委和县委指示、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县委答复的有关议案、提案和建议;处理下级党组织给县委的请示、报告。

(五)负责县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县委机关房地产、办公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负责县委办及代管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财务审计、基建计划及实施等工作;负责县委接待工作。

(六)负责县委办及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目标管理、干部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委办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委机关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委办公楼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值班工作。

(八)代管县委处置“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二是狠抓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办公室工作方面。1.优质提供文稿服务。2.及时报送信息动态。成立县委信息中心,建立信息三级报送机制,积极向省、市报送反映重要工作、特色工作的信息。3.规范文件运行。强化发文源头管控,控制发文数量,确保了公文的质量。围绕规范文书运转体系,建立定期碰头交流制度、文印工作制度、节假日轮班制度、痕迹化管理制度、阅文制度。进一步规范明密件管理,实现零错误。建立备案工作台账和发文登记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备案及时率、通过率达到100%。4.精心筹办会议活动。5.强力推进督促检查。将县委重点工作进行量化,制定月度督查进度表,确定任务、建立台账、对单销号,推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等各项工作的落实。6.加强政研、机要、党史、保密、防邪、接待等工作。完成武连镇市级统筹城乡综合示范镇建设;加强密码设施设备和电报保密安全管理,党政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做到“准确、高效、无事故”;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范定密行为,落实定密授权责任制度,不发生泄密事件;坚持党史姓党,突出党史“征、编、研、宣”职能,编撰出版我县党委《执政实录》;突出严密防范、精准宣传、科学教转、网上斗争、基层基础,使全县防邪反邪斗争形势平稳可控。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515.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办2018年收入预算51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办2018年支出预算51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9万元,占75%;项目支出129.5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5.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3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5.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87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加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57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万元,占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3万元,占3.7%;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10.5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保密业务、党政网维护、依法治县、政研室工作及综合性调研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43.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6.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委办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委办项目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管理,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9.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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