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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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职能简介

1、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

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持续用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学校职能作用,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教育脱贫,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3、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教育广大教职工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4、加强教育扶贫,严格做好“一个都不能少”,保证每一个学龄儿童接受应有的教育。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总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62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6人。固定资产总额1,454.68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收支总预算10649230.05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58967.05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2020年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61人,公用经费增加,贫困生补助款增加。部分教师享受农村从教20年及30年上职称及岗位,工资等提高。残疾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使得残疾学生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收入预算10649230.05元,其中:上年结转781383.97元,占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7846.08元,占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支出预算10649230.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9286.05元,占95.6%;项目支出469944元,占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49230.05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58967.05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2020年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61人,公用经费增加,贫困生补助款增加。部分教师享受农村从教20年及30年上职称及岗位,工资等提高。残疾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使得残疾学生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7846.0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1383.9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8806596.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206.08元、卫生健康支出462969.36元、住房保障支出45345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67846.08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58967.0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61人,公用经费增加,贫困生补助款增加。部分教师享受农村从教20年及30年上职称及岗位,工资等提高。残疾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使得残疾学生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8025212.64元,占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206.08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462969.36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453458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8025212.64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26206.0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2969.3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534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20846.08元,其中:人员经费9184557.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36288.4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4750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4750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增加0元/减少0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0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0元,增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元山中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元山中学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部门实施初中教育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公开表元山中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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