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5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办函〔20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县级各部门:

根据全省、全市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研判形势,确保春运和谐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启动后所呈现的客流高峰时间延后和客流量短时间内激增两大特征,有针对性的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二、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春运安全

(一)县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再一次全面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坚决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切实掌握危化品运输动态信息,加强危化品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县公安部门要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联合有关乡镇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严防春运期间暴恐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以整治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车、闯红灯、报废车上路行驶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始终保持路面行车秩序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事故发生,及时处置影响春运安全及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县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全面排查各类客运车辆,特别是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督促各客运站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坚决不允许例检不合格、超员等车辆出站上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好安全制度、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GPS监控违章行为处理,搞好二级维护;加强客运驾驶员防火、防雾、防冻、防冰雪安全驾驶教育,规范驾驶员操作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杜绝组客长运、欺客压客等行为发生。

(四)县地方海事部门要加强乡镇船舶管理,督促有关乡镇做好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客渡船监管,严厉打击冒雾、超载和非客船载客等严重危及安全的行为;严格落实救生衣“两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加大亭子口库区和升钟库区剑阁水域船舶超载、自用船载客、客渡船乘客不穿救生衣、冒险航行和采砂(金)船乱采乱放影响航道通行等违章行为查处力度。

(五)县路政和公路养护单位要加大辖区内国、省、县干线和重点旅游线路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危桥险路标识、标牌设置;落实好低温雨雪和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设备及物资储备。

(六)县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景区沿线交通设施维护和旅游客运监管,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增强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识和警力部署,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密切关注并及时转发实时路况信息,加强重要地段、时段车辆和游客疏散,引导游客错峰进入景区。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属地春运工作,对辖区乡、村道路进行维修整治,保障道路畅通;切实抓好农村四级及以下客运站及客运车辆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客运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各类船舶及驾驶员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杜绝冒雾、冒风、冒险、超载航行,全面排查辖区水域及所辖船舶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对有安全隐患又未整改到位的客渡船舶,将取消春运资格。

三、强化管理措施,确保春运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行业、本地区春运安全工作。

(二)严格督查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春运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展开督促检查,不定期深入客运场站以及重点路段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客运车辆出站把关不严等行为限期整改。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落实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