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剑阁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剑阁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包括合法性审查目的依据、机构设置、受理条件、程序内容,政府重要文书合法性审查规定5个方面的内容,共22条。主要内容:在司法局设立合法性审查股,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受理条件明确了受理审查的3种情形和承办事项部门应提交的8类材料。程序内容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5类方式,主要审查决策主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明确县政府办将行政决策事项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7个工作日,将行政决策事项方案及相关资料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自受理行政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情况复杂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制度》明确人事任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5种不适应规定情况。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