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职能简介
1.负责管理保护全县国有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钟苗,保护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发展。
2.研究调查并拟定相应林业发展措施、资源林政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处置等工作。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阶段性工作。
(二)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重点工作
1.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处置。
2.培育林木种苗,核桃采穗圃建设。
3.推进森林生态康养、森林旅游产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剑阁县国有林场、剑阁县国有苗圃)总编制36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事业人员42人,退休人员29人。固定资产总额302.61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剑阁县国有林场、剑阁县国有苗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剑阁县国有林场、剑阁县国有苗圃)2020年收支总预算5193653.07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5486.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投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剑阁县国有林场、剑阁县国有苗圃)2020年收入预算5193653.07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3653.07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剑阁县国有林场、剑阁县国有苗圃)2020年支出预算5193653.07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653.07元,占92%;项目支出400000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93653.07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5486.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投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3653.07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369538.5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800.32元、卫生健康支出212900.16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1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3653.07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15486.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3653.07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369538.59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800.32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212900.16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185414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局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预算数为425800.3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212900.1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4369538.5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证部门正常运转。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185414元,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93653.07元,其中:人员经费4492209.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01443.7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10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93653.07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15486.07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5193653.07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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