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代表:
您提出的《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待遇,依规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第9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社区干部工作在一线,日常工作繁重辛苦。近年来,为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出台完善了一系列文件,县财政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的收入保障水平。比如,2012年、2013年、2015年按照上级要求两次大幅度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基数,实行了任期满一届每届每月增加50元的调资制度。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剑阁县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剑委办[2013]42号)规定,县财政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其补助。当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考虑到村、社区干部工作量大、任务繁杂,2015年以来,我县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预算标准,全力保障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切实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和条件。同时,重点针对当年脱贫村的村组干部,县实行在村工作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充分调动了其干事做事激情。
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因涉及人社相关政策调整,请你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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