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兴乡:“五统一”工作法 建设美丽新农村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义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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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建设是加快新农村建设,助推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我乡围绕"调结构、强经济、重民生、城镇化"的总体思路,坚持"村牵头、民为主、乡支持"的工作方针,结合易地搬迁工作,加快美丽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全乡易地搬迁农户240户,建成集中聚居点26个。为保证聚居点高质量的建设,我乡坚持“五个统一”工作法。

一是统一选址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召开座谈会、坝坝会并根据相关的行业标准,本着不占用良田、无地质安全隐患、生产生活条件便利等原则,由专业人员综合评估后选址。统一进行规划,合理的利用土地,将所有资源达到最高利用化。

二是统一质量监管。由建设局派专业人员对全乡的易地搬迁建设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管,统一标准,确保房屋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的相关房屋建设标准。同时,由搬迁户组织自治监管小组,及时对建设工程中的问题进行反馈,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是统一资金拨付。建房的补助资金按相关要求由乡财政统一拨付,按照建房的完成进度,由村监委、村主任、村支部书记、村建所、驻村干部、乡分管领导、党政一把手层层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拨付。进一步的规范资金的使用,杜绝资金乱流问题。

四是统一拆旧复垦。房屋达到入住条件,群众搬入新居后,对全乡无力自主拆除旧房的,由乡上统一组织人员、机械,对旧房进行拆旧复垦,鼓励群众在旧址上进行青苗种植。

五是统一居民点配套建设。在居民点农户建房完成后,由乡扶贫办、村建所人员、村组干部及居民点农户一道对居民点后期配套建设工程进行初步规划,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统一招标实施,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

我乡全方位利用“五个统一”工作方法,全面完成我乡的聚居点建设工程,为创建幸福美丽新农村奠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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