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德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有效防止被撤并乡镇集镇发展被“边缘化”的建议》(第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有关工作的关心。你提出的问题是许多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有政策依据。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如何统筹规划布局,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抓好被撤销乡镇集镇发展,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在改革前作过很多调研,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意见和明确要求。按照改革意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要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要结合现有投资政策方向,对乡镇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填平补齐,合理测算乡镇撤并后交通、市政、公共服务、政权设施等建设需求,确保原有设施暂时保留、新增投资项目合理布局,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乡镇区划调整后,要积极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支持政策,优先支持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建设;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通乡通村公路破坏路面整治、新增通客车建制村村道公路窄路加宽和安保工程等的投入力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公交化改造,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加快农村地区物流发展,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乡镇区划调整后,原来的学校、医院、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通信网点、文化站、就业保障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群众需求保留,继续保障群众的生活所需。合并乡镇将结合发展需要,统筹布局和建设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被撤并乡镇的场镇赶场等习俗继续保留,群众可根据风俗习惯和需求,继续自发地在原场镇开展赶场活动。
按照改革部署及上级要求,县委县政府在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期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宣传政策,动员部署。对各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就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你所关心的问题,侧重在被撤乡镇的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产业发展、基础建设,这些问题涉及多个乡镇和部门,上级的政策是明确的,关键在工作落实和推动上,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你的意见将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步落实。作为民政部门,我们将坚决响应省、市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于巩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根据你的建议有针对性的向有关领导建言献策,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抓好被撤乡镇集镇发展,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在落实基层治理、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等民政基础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关心关注被撤乡镇群众生活和社会发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你对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
剑阁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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