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理顺县运管所管理体制核定人员编制和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剑编委(1992)10号)文件精神,我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对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公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标准。
3、负责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
4、负责行业的统计和考核。
5、负责运力的宏观调控。
6、负责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管理。
7、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
8、安排下达指令性运输计划,组织指导性运输、合同运输。
9、指导和管理运输业户的生产、安全、经营活动。
10、查控国家禁、限物资的运输。开展行业稽查工作。
11、处理违章、违规和调解。仲裁有关纠纷。
12、负责客附费、运管费、拖拉机养路费等规费的征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共拥有客运企业2家、驾校2家、二类维修企业11家、二级客运站1个、三级客运站2个、四级客运站5个、五级客运站42个。
据统计,全县拥有客运车辆445台,出租车辆100台,乡镇客车通行率达100℅,完成客运周转量96335万人公里;拥有经营性货运车辆1228台,合计吨位4000余吨,共完成货运周转量492900万吨公里。
(一)调整运力结构,发展客货运输市场。我所根据全县运力、运量需求,结合新建道路通行状况,对全县客货运输市场结构进行了微调,对资源进行优化。一是西城高铁剑门关站即将开通,我所已组织广运集团剑阁公司对剑门关客运站至西城高铁剑门关站线路进行了实地勘察,现已开通该线路的公交运行线路;二是对下寺城区原有的公交线路进行了延伸,主要延伸兴能新材厂、王家渡大桥等线路,有效改善了群众的出行问题;三是解决了龙江小学、剑门关实验学校等无法开通公交线路的学校,我所采取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开行专线公交,切实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
(二)全面推进农村客运站及客运招呼站建设工程。我所按照县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基础项目工程建设。一是剑门关客运站按照二级客运站标准,进行提升改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二是今年77个精准扶贫村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工程已完成基础建设,在2017年12月全面完工,现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从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营运秩序,我所严格依照《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托“1238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一是查处无证经营的非法载客车辆;二是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线路运营、串线经营、甩客、拒载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清理整顿车辆维修市场,取缔无证、超越许可维修摊点,打击擅自改装拼装车辆、使用劣质配件等行为;四是清理核查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质。今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9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000余台次,检查各类车辆1300余台次,纠正和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700余起,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62台次,完成非税罚没35.9万元,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四)强化安全监管,确保行业稳定。我所按照市、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方针,狠抓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平稳。一是强化客运站驻站管理,抽调业务熟悉的精干人员进驻三级以上客运站,落实“三把关一监督”管理规定,同时按照市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运管函〔2017〕104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客运站实行跨市班线100%实名制购票,全面推行三品开包验视制度,并组织各级客运站新购一批新型行包检查设备,落实专职人员对进出站旅客行包进行检视,对可疑行包进行拦截并登记,今年,三品检测共发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物品120起,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结合G5京昆高速秦岭段“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企业进行座谈,剖析事故原因,查找隐患根源,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行动210余次,排查隐患90余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83份;三是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9月7日,由我所牵头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人保财险剑阁公司、广运集团剑阁公司,在普安客运站广场组织开展了“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救援应急演习”,活动真实的检验了交通运输系统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水平,有效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由我所牵头,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专业人士,对全县11家二类维修企业2016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2家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通过对软件资料的查看和实地查验,考核结果均达到A级企业标准;五是推动我县二类维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工作;六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12328”共接诉165件,办理165件,案件办结率为100℅,办理信访案件20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8件,均按时回复,办结率为100℅。无复访、上访事件。
二、部门概况
根据广编发(1991)183号和剑编委(1992)10号文件精神,我所核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26人。2004年,县编办为了解决我所实际问题,增加编制3人,共计编制29人。2009年,县人社局以(剑人发〔2009〕58号)文件将我单位核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目前我所共有在编人员26人(参公人员19人,工勤人员7人),协助执法人员54人。
按照剑编委(1992)10号文件要求,我所共设置龙泉、开封、白龙、下寺共4个派出站队,后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机关内设车管股、公交股、运输股、安稽股、计财股、办公室、信访调解办公室、驾培办公室和运政业务大厅(含“12328”值班中心)共9个股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本年收入合计162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1.51万元,占100%。
2017年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本年支出合计13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1万元,占40.65%;项目支出810.35万元,占59.35%。年末结转和结余256.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21.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2.27万元,减少9.7%。变动原因2017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8.42万元,减少17.93%。变动原因2017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37万元,占38.84%; 对企事业单位政策性补贴810.35,占59.35%;医疗卫生支出13.91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占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2017年决算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01;2140402;2140403:2017年决算数为1066.50万元,完成预算75.98%。结转下年256.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46.09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7年决算数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3.5万、津贴补贴218.9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6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1万、住房公积金10.73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1万。
公用经费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35万、印刷费3万、水费1.5万、电费4.9万、邮电费12.42万、差旅费3.4万、维修(护)费3.5万、会议费0.5万、培训费1万、公务接待费3.01万、劳务费3.12万、工会经费1.7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07万元,增长4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9万元,增长4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0.4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76人,共计支出3.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县领导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检查及工作指导。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9.97万元,增长27.5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公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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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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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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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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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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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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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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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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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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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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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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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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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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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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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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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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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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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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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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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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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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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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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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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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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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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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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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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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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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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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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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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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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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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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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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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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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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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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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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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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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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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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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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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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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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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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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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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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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10.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01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2140402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2140403对出租车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的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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