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务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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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熙代表:

你提出的《加大西河流域污染治理,在上游重点场镇武连建设污水处理厂》(第2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乡镇集镇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我县部分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我县绝大多数乡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历史久远,雨污未分流,管网配套设施相对落后。加之,国家支持力度有限,县级财政拮据,在短时间内要改善乡镇集镇的排水基础设施条件确有困难。我局多次向上级申请资金,均因国家在此类项目配套资金有限,地方财政严重短缺,导致我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开工建设等突出问题。

武连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2年纳入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规划设计处理能力0.2万吨/日,负荷率65%。由于“十二五”期间,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投入主要以县本级财政投入为主,上级财政属于补助性质(补助资金不足10%),后由县环境保护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上报调整。20158月,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已将武连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和武连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列入剑阁县“十三五”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并报省住建厅审核入库。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87号)文件精神,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含排水管网)和运营管理,均属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工作职责范畴。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全力向上争取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合理进行安排,加快对武连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切实解决这一具体问题。

 

剑阁县水务局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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