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风景名胜管理局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1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负责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负责蜀道申遗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风景名胜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0.972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74万元增加2.395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0.972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74万元增加2.395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97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8977万元,公用支出55.07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
县风景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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