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党校职能简介
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县委党校兼办行政学校, 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校工作条例》的要求,有计划地轮(培)训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政策研究人员等;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研讨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完成省、市委党校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委党校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为了党校的全面发展,切实抓好本职工作,培养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剑阁县的政治经济服务。剑阁党校根据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了2019年度工作要点。
1.指导思想
党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而努力奋斗。
2、重点工作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紧扣党校工作主责主业,发挥党校的阵地优势和资源优势训。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全面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利用宣传栏、张贴栏、标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文化阵地、论坛讲座等意识形态阵地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的监督监管;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要在党校的教学培训中,加大国防教育、红色文化、法治教育力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党员干部。
(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支部建设及正风肃纪反腐倡廉。
(4)抓好教学科研。开展培训工作,突出主课地位,优化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
(5)提高科研咨政能力。党校要做到人人搞科研,人人写文章,科研任务落实到人,提高科研水平,强化科研成果的运用,扩大科研成果的影响,大力提升我校科研工作的社会效果。
(6)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组建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大师资培养渠道,对专职教师输送到高校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后备培养,邀请兼职教师到省市党校进行师资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好人才工作,坚持引进高文凭、高水平的专业对口人才。
(7)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切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完善扶贫机制,坚持干部挂联到户制度,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严格执行驻村工作要求,针对每户贫困户规划不同的帮扶措施,做到帮扶责任到户,扶持措施到户,感情沟通到位。认真开展党员义工、走基层等活动,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贫困村大力的帮扶。二是加强帮扶资源整合利用。要动员全社会形成合力,社会、政府、群众共同努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党校实际情况,开展文化、法治扶贫,扶贫先扶智,加强精神扶贫;深入农村基层、百姓家中宣讲政策法规,引导贫困户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好风气,坚决遏制“等靠要”“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感恩教育,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热爱共产党。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委党校总编制16名,参公编制8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固定资产总额3.1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县委党校2019年收支总预算1899361.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202.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9年收入预算 1899361.0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99361 .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9年支出预算 1899361 .00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4361.00元,占85%;项目支出 295000 .00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9361.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7202.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361.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6436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06.00元、卫生健康支出83623.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0872.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9361.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7202.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64360.00元,占8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06.00元,占9.78%;卫生健康支出83623.00元,占4.6%;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60872.00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4360.00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干部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干部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55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362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087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4361.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262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173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县委党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732.00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384.00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党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党校无车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委党校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干部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干部教育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委党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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