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市、县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1.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3091人。完成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4350人,占任务数的140.7%。其中省级资金直补229人,每人1000元;县级直补1600人,每人500元。残疾人就业居家灵活就业方式主要是残疾人家庭种养殖发展,共投入资金102.9万元。
2.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550人。完成693名残疾人帮扶,占任务数的126%。一是对652名有发展能力及愿望的残疾人及家庭给予1000元的资金,帮助其发展生产。投入资金65.2万元。二是对秀钟乡王河村、太清村21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及20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股权量化。投入资金26万,资金拨付到广元洲和农业有限公司对41名残疾人进行股权量化。
3.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550人。已完成辅具适配1278人。占任务数的239.81%。总投入资金59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残疾人辅助用具2049件。其中政府采购后分发至44个乡镇432个村社共计998人1003件,由乡镇残联发放到残疾人家庭;其它由县残联对个别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发放辅具280人316件。
4.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45人。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45名,占任务数的100%。其中配发辅助用具21人,实施康复训练24人。上半年第一批有22名脑瘫儿童在县残联康复中心进行了康复训练;下半年第二批23名脑瘫儿童在县残联康复中心进行了康复训练。
5.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救助8人。完成了8人, 占任务数的100%。其中人工耳蜗1人,助听器4人、语训8人次。
6.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79户。完成了障碍改造579户,占任务数的100%。针对41个乡镇579户重度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规划相对应的改造内容: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门口改造、坡道改造、电路改造等,通过改造后让残疾人出行无障碍,居家无障碍。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进一步提升
一是在下寺沙溪、王河华阳、鹤龄凤凰3个社区新建康复站点;二是开展康复人才培训,完成专业技术培训3人,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300人,社区康复600人;三是开展盲人定向训练100人;四是完成智障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0人;五是在剑阁县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对20名残疾人实施肢体康复训练;六是对0-6岁因病致残的10名儿童以手术、康复、辅具的形式进行救助;七是对123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救助。八是实施贫困残疾人复明手术200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例。
(三)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及其它渠道进一步拓宽
一是开展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全县共49个行政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89人;二是截至目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00万元。三是对香沉、圈龙、毛坝、凉山、武连、东宝等11个乡镇的1153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投入资金21.5万元。四是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48%,今年对348名6-14岁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给予每人500元的教育资助。五是针对当年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每人进行2000至5000元的资金救助,共救助42名,总投入13.05万元。六是投入资金203.162万元,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2428人,资金已通过打卡直发的形式发放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手中。七是投入1400万元的残疾人康托中心已于今年10月份投入运行,已经托养40余名残疾人。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及其它进一步增强
一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维权和帮扶工作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专职代理残疾人相关诉讼;二是建立涉残信访,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限时办理工作台账,来访25人次,处理办结率达100%;三是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在金仙镇、田家乡、店子乡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达300余人,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四是2018年省第九届残运会和第四届特奥会我县残疾队员荣获12金、1银、1铜。五是为全县770名城镇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六是对424户一户多残家庭进行每户每年500元救助,投入21.2万元;七是投资1400万元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10月份已投入使用。
(一)人员情况
残联总编制8名,其中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残联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35.3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89万元,增长3.11%。主要变动原因是残疾人无障碍改造50.89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3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3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7万元,占5.39%;项目支出1547.31万元,占94.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5.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支总计各增加50.89万元,增长3.11%。主要变动原因无障碍改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89万元,增长3.11%。主要变动原因无障碍改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01万元,占78.70%;医疗卫生支出4.04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3.34万元,占0.20%;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6%;。(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教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5(款)02(项):支出决算为128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11(类)02(类)01(项):支出决算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筛查、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残联检查工作、调研工作0.5万元;省八一康复院、市康复中习0.7万元、乡镇残协量服培训0.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万元,比2017年减少0.67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用具,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残疾人服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