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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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广府公开办函〔2018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编制年度报告应包括:一是《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二是贯彻落实《剑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剑府办发〔201772号)情况。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五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查询,根据《条例》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专栏,汇总展示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报告。请各相关单位于226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登录地址:http://www.cnjg.gov.cn/admin/Login.aspx)单位子网站公开发布,并将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存档备查。

二、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数据汇总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见附件2),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26日前同步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若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不完整、公布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 瀚;联系电话:0839—6600911;电子邮箱:379434508@qq.com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22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附件.docx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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