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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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了扎实做好201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计划编制工作重点为:

(一)从严控制总量,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二)优先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四)重点保障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供应。

二、任务分工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住建、发改、经科信、投促、公安、文广新、教育、卫计、民政、体育、旅游、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编制。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汇总各部门用地需求,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科学提出2016年各类经营性用地计划;拟定供地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

(二)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测算全县保障性住房用地量,将政府组织修建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到地块,明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量以及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土地面积。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本年度我县实施的项目清单及用地量,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科学提出2016年需新上的项目及用地量。

(四)其它各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2016年度需实施的项目及用地量,包括已立项及可望立项的项目。

三、工作安排

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提交材料阶段(2015128—2015年12月1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

(二)分析预测阶段(20151216—2015年12月25日),根据资料分析预测,拟定计划草案。

(三)审核确定阶段(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10日),计划编制成果审核确定。

(四)报批公布阶段(2016年1月11日—2016年2月28日),成果报批公布。

四、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对2016年度各自的国有建设用地(含需报批、需供地的)需求情况进行摸底测算,盘点2015年度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立项,以及2016年度可望立项且需用地的项目,将各拟建设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预计用地时间地、是否立项填入附表中,经报送单位签章后,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联系人:县国土资源局梁政刚、何勇,联系电话:6601511。

 

附件:1.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剑阁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一览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

 

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春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鄢家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晓明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剑平    县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治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怀峰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伍翠蓉    县教育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魏仲文    县民政局局长

母大明    县旅游局局长

蹇东林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王  俊    县体育局局长

王  龙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剑府办函〔2015〕82号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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