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剑阁县2014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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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4〕14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防灾救灾演练的通知》(川办发〔201412号)精神和《剑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应急救援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全县2014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在531日前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演练在5月上旬进行。

二、演练内容

(一)各乡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

(二)县级部门、社区、村组、学校开展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的专项演练。

(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或综合演练。

(四)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重点开展保通抢通恢复正常运转秩序的专项演练。

(五)大中型水库、河流、地质灾害易发点所在地乡镇重点演练次生灾害的应对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演练组织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2014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演练各项工作。

  长: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母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孙 元 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县人武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教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人防办、县经济开发区、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武警剑阁中队、县消防大队、剑阁供电局、县气象局、川投剑阁供水公司、中国移动剑阁分公司、中国电信剑阁分公司、县天然气公司等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由县应急办主任王顺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项具体工作。

四、演练要求

(一)按照“为实战、讲实用、求实效”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策划,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演练内容贴近群众,演练方式适合群众,让群众在演练中增强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合成训练,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关键时拉得动、反应快、能应急。

(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将纳入2014年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演练,并于61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视频资料报送县应急办。

(联系人:郑学军,联系电话:15892297373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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