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图书馆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量:1076次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保存借阅图书资源,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度实施免费开放共接待到馆读者10万余人次、外借图书6万册次、接待政府信息查询140余人次;新建25个图书馆分馆,实现了馆际互借、通借通还;加强数字化建设,新建了移动图书馆;完成了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成功创建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图书馆是剑阁县文广新局下属单位,全额预算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县图书馆本年收入合计8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5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05%,

2017年剑阁县本年支出合计8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5万元,占69.5%;项目支出25.6万元,占30.5%;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05万元,下降0.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05万元,下降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24万元,占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占8.4%;医疗卫生支出3.19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款)01(项)99: 支出决算为7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 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2: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8.9%。具体情况如下:流动图书车年度保险费用0.6万元,车辆维修费0.7万元,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等1.7万元,公务接待7次共计0.29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流动图书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全县农家书屋业务指导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旺苍县图书馆业务学习费用680元、接待国家图书馆业务辅导费用960元、接待广元市图书馆到我县开展送图书下乡活动费用660元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县图书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图书馆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的目标性有待加强,二是馆内的内控制度有点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年末明确来年的工作目标,二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事业单位医疗(21004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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