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为全面启动2018-2019年全县拟脱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按照《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及时对接乡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方案
为规范使用2018年县财政统筹第一批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总体成效,按照《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剑府办发〔2018〕8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剑财预〔2018〕127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拟脱贫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资金来源:2018年县财政整合第一批涉农资金。资金规模:381.23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贫困县摘帽、16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切实加快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脱贫的基本原则,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充分结合目前全县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参差不齐的现状,按需配置。确保资金使用流程规范,配置的设施设备不闲置不浪费,能满足贫困村卫生室实际需求,物尽所有,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四、使用范围
(一)主要用于全县87个未脱贫村卫生室医疗及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政策宣传及公示等标准化建设相关内容。
(二)在满足87个未脱贫村卫生室达标建设需求后,剩余资金结合全县已脱贫村卫生室实际需求,用于巩固和提升部分已脱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三)部分用于实施健康扶贫示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其中包括室内基础设施改造、设施设备配置、政策宣传公示、健康文化氛围营造等特色亮点打造。
(四)仍有剩余则用于个别贫困人口较多、基础设施设备较差的非贫困村卫生室办公及医疗设施设备配置。
实施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差口,由县卫计局统筹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卫管委统筹实施。实施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村限额资金4万元,提前预拨2万元至卫管委,实行报账制管理。需采购的设施设备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辖区未脱贫村卫生室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采购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卫管委。卫管委按照中央、省、市、县采购相关规定,在片区内统一实施并做好公示。2018年拟脱贫村卫生室在7月底前完成规范化改造。
(二)其他。需巩固提升的已脱贫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置以及重点打造的健康扶贫示范村设施设备采购由局财务股、监察室、项目办、扶贫办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实施。
六、资金监管
县卫计局成立2018年县财政统筹第一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世藩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白胜武、郑博伦,杨翠,纪检组长杨玉明同志任副组长,局监察室、财务股、医政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购置规划,对各卫管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各乡镇设施、设备配置的科学合理,采购程序公开透明,设备按期配置到位。
附件:1.剑阁县拟脱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限量限价单
2.2018年财政统筹第一批涉农资金预拨明细表
1.2.docx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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