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我市四县三区已经全部被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列为低风险地区。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变化,促进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现将有条件开放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执行网格化管理的住宅小区恢复居民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等各类工程施工,水、电、气、电梯、路灯、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应急维修不再向街道申报同意。
二、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小区出入证,凭证出入。同时,严格落实市指挥部公告(第25号)要求注册申领“健康码”,按照“红码禁止、黄码关注、绿码通行”的原则,检测扫码为绿色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可进入小区施工,检测扫码为黄色且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在严格登记后可进小区施工,检测扫码为红色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或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违法施工的业主及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的服务管理人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所有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做好健康防护,除正常施工外不得在小区内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做好进入小区的建材运输车辆登记工作,并对司乘人员进行健康查验。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