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557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杨村镇畜牧兽医站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杨村镇畜牧兽医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防治畜禽疾病 促进畜牧业发展 | |||
住 所 | 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场镇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显贵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定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畜牧食品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7 | 36.6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杨村镇畜牧兽医站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2014年度内,在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活动:1、认真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常规防疫和W病强制防疫工作,并全年开展常年补针,并与村动物防疫员、签定动物防疫责任合同,并全年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提供兽医技术服务。2、高度重视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工作,要求站兽医技术人员和村动物防疫人员,随时关注辖区动物疫情动态,特别是重大动物疫情动态,一旦出现立即上报。3、积极开展畜禽驱虫保健工作和畜牧科学技术知识的培训。4、加强畜牧兽医队伍自身素质建设。认真组织学习《畜牧法》、《新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畜牧法》、《新动物防疫法》的内涵。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5、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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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王家平 联系电话:13981283272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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