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因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 飞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秦 银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培林 县金融办主任
张永钦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蒙力泉 人行剑阁支行行长
成 员:谢兵剑 县法院副院长
范祖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晓明 县住建局局长
伍翠蓉 县教育局局长
魏仲文 县民政局局长
王剑平 县经科信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刘三永 县法制办主任
赵新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 和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梁小丽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杜雄文 县发改局副局长
袁秀勤 人行剑阁支行副行长
贾全朝 县人社局副局长
涂光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崇贵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贾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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