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深入到部分县级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单位,走访部分县人大代表,了解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同时也采用电话联系了部分提议的人大代表、征求他们对建议办理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现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二、基本情况
剑阁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2件。这些建议涉及我县的方方面面工作,归纳为:1、涉及后续扶贫、非贫困村的脱贫相关政策;2、涉及场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防洪设施等问题;3、涉及乡村旅游开发、栏马墙修复开发、生态康养、历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情况;4、涉及公路建设的建设维护、城市公交管理和运营、农村客运站管理、交通安全等问题;5、涉及完善乡镇场镇规划修编、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问题;6、涉及核桃产业发展、举办农民夜校、农村农机管理、能繁母猪补助等问题;7、涉及财政投入、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等问题;8、涉及教育均衡发展、医疗机构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问题;9、涉及居民医疗、失地农民保险、村组干部养老等问题;10、涉及中小企业融资难,工业园区建设等问题;11、涉及村组待遇干部、农村留守老人和孤寡老人等问题;12、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资金投入等问题。13、涉及基层人民法庭保留和运行工作等。
这些建议中,111件属于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事务,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另外一件涉及人民法院工作,交由县人民法院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于2017年3月14日以剑阁县人大常委会的文件分别转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
4月5日县政府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在6月底办理工作全部结束。截止2017年7月25日办理工作结束。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率达75%。从代表反馈意见来看,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的纸质文件均表示满意。
二、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认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对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承办单位在县政府交办会后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构并确定人员,并对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剑府函(2017)35号通知要求,积极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继续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如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办理的代表建议,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并对答复表示满意。
2、严格程序,完善制度。各承办单位按县政府办公室剑府函(2017)35号通知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实效。如县公安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后,交相关股室、责任到人,分级负责,认真办理,严格办理程序。在由承办人办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再答复提议代表的办理工作程序。
3、讲求实效,提高水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依法按程序办理、并注重实效。一是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又有条件办的,抓紧时间办理;二是对那些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落实、并限期办结。三是对一些代表建议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短期内不能办理的,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得到人大代表理解、支持。
三、存在问题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得到了人大代表的理解。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少数单位重视不够。仍然没有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一是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的重要性认识不位,认为建议年年都在办,办理工作只不过是程序性工作而已,重视程度不高;二是个别单位对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分析研究不够,只是程序性的,承办人礼节性的答复。三是有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书信往来的形式上。
2、办理代表建议实效性差。一是有个别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存在随意性。未能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操作;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在答复件不规范,没有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剑府函(2017)35号文件要求,没有按提供格式、标题进行答复,存在标题、称谓表叙不准确;三是个别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的现象;四是有个别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时,没有和建议代表联系沟通,见面进行沟通较少,存在答非所问的现象,仍然停留在纸质答复文字。五是个别单位因换届后人员变动、交接脱节,影响了办理工作效果。甚至有个别单位在答复件上未公章的现象。
3、部分代表提出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个别代表提一件建议涉及多个事项,给承办单位难办理的情况。
五、几点建议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也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
1、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一是各承办单位要在严格按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程序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工作考核等工作机制,继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二是县法院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时,要广泛宣传,注意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共识推动法制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和机制。
2、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一是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要求,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增强人大代表主人翁责任感。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协调力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时,需要协调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意见,这样才能使承办工作更有效。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政府要统筹协调,通过调查研究,统一口径,明确答复,以便使这些建议不再年年提,年年没结果的现象。如第5号建议,在新城区增设公厕的建议,希望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加以解决。
4、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按照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建立领导对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同代表沟通与协商机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能只满足于答复,要抓好落实,提高办理质量。特别是通过我们工作的努力、能办好但未落实的建议,要抓紧时间落实。在办理过程中,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邀请代表现场办公等形式,倡导开门办理、上门办理,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真正形成合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
5、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监督的力度。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县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件,建议加大办理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人大将对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内容之一。三是加大对办理工作跟踪督办。
2017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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