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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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发剑阁县永兴气体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危化证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

备注

1

剑阁县永兴气体经营部

剑阁县下寺镇三江村

川剑应急经(乙)字〔2020〕000002号

氧气、乙、氩气、丙烷、氢气、二氧化碳、医用氧气、混合气体等工业气体

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

零售(无储存设施)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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