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政策、整改三落实”、项目资金、大排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重点突出持续稳定增收,在种植上,对现有产业园区强化管护;对原有中坪、丰光、剑坪等村传统果蔬产业进行品种改良。对剑西、白虎、光荣等村,根据群众意愿,引进业主进行管护和技术指导。在养殖上,进一步坚定走林下小规模养殖剑门关土鸡的路径,绝不贪大求洋、绝不花里胡哨,绝不好高骛远。我们提出了率先建成“全面脱贫奔康示范镇”的目标,在脱贫攻坚工作上要成为全县的一面旗帜,我们既有这个政治担当,也有这个内在底气。
2、推动市政设施建设。建设便捷通达的道路网络。加快推进绕城公路建设,做活城区大环线;加强城区主干道维护修缮,注重交通的便捷性、通达性,解决城区堵、杂、乱问题;服务好绵广复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凸显交通枢纽地位。建设疏密有致的城市格局。充分发挥鹤鸣山文化公园及政府广场休闲场所作用,提供居民活动场所;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坚持只拆不建或多拆少建的原则,腾退城市空间,疏密增绿,重点规划建设停车场、休闲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兴利除害的水网体系。规划建设汉阳山、卧龙山排洪渠,完善城区排洪排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排水能力,缓解城市内涝洪损;规划闻溪河雍水工程建设,建设水利液压双控自动翻转钢闸系统,建设水养普安,涵养城市气质。
3、推动项目落实落地。推动鼓楼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单采血浆站二期改扩建启动工作,完成小玲珑社区养老服务站招拍挂及开工建设和城周休闲步游道建设。落实好荣昌石材选址工作和鸿杨建材城转型发展与开发建设。协助经开区做好企业入园工作,为实现绕城公路和工业园区主干线全线通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推动普安老汽车站项目改造,成为带动加快城市发展的主引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普安智能化立体停车场落实落地,继续加强与江苏红杉集团交流,力争前期谈判项目落地普安;加大对特色小镇的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更多的项目资金注入城市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总编制216名,其中行政编制85名,事业编制120名,工勤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164人,其中行政人员93人,事业人员64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92人。固定资产总额66.84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82年4月,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40,669,813.6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13,301,867.00增加27,367,946.6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区划改革将原田家乡,闻溪乡,城北镇,凉山乡六个村及北庙乡三个村预算划入普安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40,669,813.63元,其中本年收入36,182,069.44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22,309.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59,760.00元),占88.97%,:上年结转4,487,744.19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4,744.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元),占11.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40,669,813.63元,其中:基本支出33,643,409.44元,占82.72%;项目支出1,478,900元,占3.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59,760元,占2.6%,上年结转4,487,744.19元,占11.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669,813.63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01,867增加27,367,946.6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区划改革,将原田家乡,闻溪乡,城北镇,凉山乡六个村及北庙乡三个村预算划入普安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22,309.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59,76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7,744.1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65,331.66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070.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6,724.96元,卫生健康支出1,379,885.81元,城乡社区支出教育支出2,770,529.15元,农林水支出18,045,562.63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1,854.5元,住房保障支出701,854元,其他支出3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69,813.63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367,946.63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田家乡,闻溪乡,城北镇,凉山乡六个村及北庙乡三个村预算划入普安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65,331.66元,占比34.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070.92元,占比3.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6,724.96元,占比5.1%;卫生健康支出1,379,885.81元,占比3.39%;城乡社区支出2,770,529.15元,占比6.81%;农林水支出18,045,562.63元,占比44.3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1,854.5元,占比1.14%;住房保障支出701,854元,占比1.73%;其他支出3000元,占比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3,965,331.66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65,070.92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文化广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076,724.9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379,885.81元,主要用于:
5.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770,529.15元,主要用于村建所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费。
6.农林水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8,045,562.63元,主要用于镇上各村的日常运行,包括办公费、村干部工资、公共运行经费及三职干部养老保险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61,854.5元,主要用于:企业办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费。
8.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01,85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其他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000元,实为2019年结转数,主要用于儿童之家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43,409.44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38,360.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305,049.0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0,9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9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普安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了154,37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田家乡,闻溪乡,城北镇,凉山乡六个村及北庙乡三个村预算划入普安镇。。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0年我镇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9,760.00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机构,没有下属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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