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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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9.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了执法专项行动。

2.深入开展野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活动。

3.切实做好古柏保护方面工作。

4.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编制23名,其中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294381.05,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3381.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4294381.05元,其中:上年结转2236807.83元,占5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7573.22元,占4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4294381.05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573.22元,占47.9%;项目支出2236807.83元,占5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94381.05,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53381.05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7573.2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6807.8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342.7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322.88元、卫生健康支出96661.44元、住房保障支出8505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94381.0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53381.0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342.73元,占9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322.88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96661.44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85054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0年预算为193322.88元,主要包括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96661.44元,主要包括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 2020年为3919342.73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为85054.00元,主要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7573.22元,其中:人员经费1898892.2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8680.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57573.22元,比2019年预算1953381.0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236807.83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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